第七十八章 百鸟朝凤_一世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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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八章 百鸟朝凤

  “天山啊——”

  徐攸南摸着下巴,意味深长地笑,“我记得,千羽和百翎就是从天山上下来的——倒是没听他们提起过师承。”

  长乐宫里鱼龙混杂,有一条不成文的规定便是不问出身。

  上头的人想知道,也会偷摸着去查。但据说千羽和百翎的师父早已过世,又是自立山头,独成一派,并无其他同门,查也查不出个所以然来。

  “……两个人的名字,是入长乐宫以后另取的,还是以前就用的?”穆典可问。

  “你猜。”徐攸南笑眯眯说道。

  穆典可掉过头去。

  她的膝盖上摊着一本书,还是那本《剑式通简》,泛黄纸页上斑斑驳驳地洒着碎阳光,有些晃眼,也不妨碍她看得认真。

  “还是一点面子都不给啊。”徐攸南幽怨地叹息,捡起刚才的话来说:“来的时候就是这俩名字,所以一看就知道是师兄妹嘛。”

  他弓着指节敲膝盖,眉思深沉地回忆道:“你说巧不巧,千羽被佐佐木相中,就是因为他曾去过一趟建康,夜入皇宫刺杀老皇帝。虽说失手了,还重伤养了大半年,也算得上一件壮举。”

  穆典可想,难怪去北国刺杀拓跋奎那回,千羽如此沉得住气,原来宫廷刺杀这种事,于他不是头一回了。

  千羽能与南朝皇室有什么仇怨呢?

  还是说,他是为了什么人去行刺?比如说那个叫王朝凤的前朝刽子手。

  “百翎晚了千羽好几年来。当时我还奇怪,怎么给取这么两个名字。”

  徐攸南沉吟道:“现在想一想,千羽…百翎…羽翎千百皆出自飞鸟,百鸟朝凤——王朝凤,这会是个巧合吗?”

  穆典可沉默。

  她如果相信巧合,就不会最后再追问黄凤羚一句了。

  “不管是不是巧合,百翎都有问题。”她说出了心里的想法,眼神如晦,冷冷的有些杀气。

  不想徐攸南一下子来了精神:“你也知道百翎苦恋千羽的事儿?”

  穆典可一怔。

  徐攸南提起木墩,热情地往穆典可跟前挪了挪,连带那高肿起的半张脸都闪烁着兴奋的光泽:

  “我跟你说,这事我最清楚了。在你来长乐宫之前,百翎她可是干过大半夜摸进千羽房里、自荐枕席的事。只可惜啊,衣服都脱了,千羽居然把她晾下,自己出门练剑去了——”

  徐攸南眉飞色舞:“奇耻大辱对不对?!要我说,一定是百翎求爱不成,因爱生恨,所以一气之下——你这是什么眼神?”

  “离我远一点。”

  徐攸南讪讪地将木墩挪开了些,见穆典可脸色不对,又往外拖开有三四尺,才见得她眼神软和了些。

  穆典可嫌恶地拿帕子擦了擦脸,还在额角使劲蹭了一下,磨出一块红印子:“……徐攸南,你是个长老,不是风月场子里说书的。”

  “据实而说,据实而说。”

  徐攸南笑道:“你擦干净了没有,要不给你弄点皂胰子来?”

  穆典可不说话,冷着一张脸,把膝盖上的《剑式通简》又翻了一页。

  她在想:千羽和百翎居然有这么一桩旧事。

  在她注意到百翎以前,千羽和百翎便各辖一宫,领着自个宫中弟子齐头奋进,偶尔还能切磋下剑术,颇有些伯牙子期的味道。

  不想内里竟还有这样一段曲折。

  难怪她总觉得百翎面相偏苦,好好的一个骨相美人,尽日憔悴,大约就是人们常说的相由心生了。

  可是千羽何至于呢?

  他原是欣赏百翎的。百翎脾气样貌、武功,样样也不差。在他眼里,难道竟不如那些来历不明的……

  穆典可将念头打住,心中一阵烦恶。

  徐攸南的眼睛仿佛长在了穆典可的脑子里,侃侃道:“这就是你不懂了,汉代有位名将曾言:匈奴未灭,何以家为?又有诗说:唯恐名不立,何患无妻子。大多数有本事的男人,尤其是有志气干一番事业的男人,通常都是不屑耽溺情爱的,他宁可去寻/花/问/柳,去找那些不会给他添麻烦的女人……

  咳咳,我这话的意思呢,也不是说你男人没本事啊——”

  穆典可有一句没一句地听着徐攸南兜售他那些滥腔滥调倒,前头倒是没什么,听到最后一句怒了,冲口道:“我的男人,有没有本事,要你管?”

  徐攸南马上就嚷了起来:“哎哟哟,思嫁了呀——哈哈哈哈!”

  穆典可这才反应过来,一张瓷白脸儿涨得透红。

  徐攸南犹自拍着巴掌,乐不可支,就差笑歪倒地上去了。

  穆典可看向良庆,发现良庆也在看她。她觉得难堪极了,只想找条地缝钻下去。

  这时良庆就说话了:“四小姐说得甚是,我们公子爷有无本事,不好教外人评说。”

  “你们是一家人,说不过你们。”徐攸南摆手道,没忘了把木墩再拖远一点。

  良庆不是穆典可,一激就炸。他看出来了:徐攸南这般嘴贱不饶人,不过是想让自己看看穆典可的反应。

  常千佛对穆典可太好了,常家堡的人难免会心中不平。

  人与人相交,亲疏爱憎,或许是一人所种,但终须得两人同溉。这个道理他懂。

  暑天里容易出汗,一壶水三个人喝,这时候也见底了。

  徐攸南从脚边木桶舀了山泉水出来,手腕一提,一线清流缓缓注入紫砂壶中,袍袖如流云滚拂,端的姿态优雅。

  “何必发脾气呢?”徐攸南瞅了眼穆典可要吃人的眼神,慢悠悠地把袖子卷起,摇开折扇去煽炉子。

  “你瞧我的脸肿成这样,十有九成九是恢复不了了……多好看啊,就这么毁了,还不许我发几句牢骚?”

  “毁了更好。”穆典可说道:“反正你也不要它。”

  “那倒也是。”徐攸南笑道:“哟,忘了添茶叶了,你是喝红茶还是白茶?”

  在良庆不可思议的眼神里,穆典可还真回了一句,“红茶。”

  不得不得说,这两人往一处一坐,说起话来,真是句句能跌掉人的下巴。

  良庆倒不知,还有人能将这种话题和和气气地聊下去的。

  “君与有一回从江南回来,给我带过几匹料子。”

  隔一会,穆典可心平气和地开口,好像全没前面这回事。

  “……是专供皇室和贵戚显勋们家中女眷用的,用料和织工都比寻常绸布精细些。花色也诸多讲究,从朝到暮,一天六个时辰里,每一个时辰的花瓣开合、姿态俯仰、茎叶曲屈,都是不一样的。

  然乍一看,又都差不多。

  为的是让贵人们在不同时辰里穿不同的衣服,既显出身份贵重,又不叫人轻易看出差别,流于矫作。

  故而只成套卖,一套六匹,一匹一个花样,代表六个时辰。”

  良庆早有耳闻建康贵人们骄奢成性,攀比之风甚盛。却不想到了这种地步。

  徐攸南倒是一下就明白过来穆典可的意思,笑道:“这法子好啊,以后拿它来赏人,抓那些个私相授受的小鸳鸯,一逮一个准。”

  穆典可连个嫌弃的眼神都懒得给徐攸南了,继续说道:“我没要,他就顺手送人了。给了哪些人我不知道,但我记得很清楚,有一天百翎和胡起的妻子穿了同一个时辰花色的衣裳。”

  “方君与可不是那么小气的人。”

  徐攸南接了下去:“他送人东西,就算不成套给,也不至于把一匹布给拆成两半送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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