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章 求财索命_一世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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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章 求财索命

  耀辛是个不经激的,“搜就搜!”

  话音刚落,周友军一个箭步蹿到马车边,三两下便从车厢里翻出了耀辛的包裹,提起往空中一抖,满脸洋洋得色:“大家看好了——”

  他脸上的笑容僵住了,像是被谁卡住了脖子似的,后头的话生生给卡住,满脸的不相信。

  从包袱里飘下几件换洗衣裳,除此之外,是什么都没有了。

  宋进酒自也是意外,那包红烟叶,是他亲眼看周友军塞到耀辛包袱里的,怎么会没了呢?

  耀辛拿眼角余光扫向千羽,见他神色安然,一副意料之中的模样,心里就都明白了。

  “看什么?看你那长不出来的傻雕?”耀辛冷哼道:“女人把式!”

  再没有血性的男人,叫人这样当众羞辱,也决计是忍不下去的。

  周友军脸涨成猪肝色,大吼一声,拔剑朝耀辛扑过来。

  丁义简直头大如斗,往前跨了一步,劈手躲下周友军的剑,狠摔到地上,厉声喝道:“都给我闭嘴!”

  等送完这趟镖,他一定要找那掮客好好算算这笔账。

  镖局要的是靠谱的江湖高手,没让他给自己请一群不省心的大爷来。

  丁义是镖头,再怒也不能放任这群人内讧起来。

  宋进酒是个无赖不假,却也是个有真本事的无赖,前路遥远,暂时得罪他不起。

  丁义从怀里掏出钱袋朝千羽丢了过去。

  “钱老辛苦一趟,去买些烟叶和薄荷叶来。”

  千羽来了镖队有些日了,镖师们对他的印象就是个可信赖的老实人,人也勤快,似乎脾气也很有些软,好拿捏。

  举凡有什么要跑腿的差事,或是他人都不愿意干的脏活累活,丁义第一个就想到这位“钱老”。

  一来“钱老”办事仔细,出不了差错;二来他也不会当面顶撞,令自己下不来台。

  果然千羽好说话地接了钱袋子。

  人前他还是和耀辛不熟的样子,“我看这位小兄弟伤得不轻。要不一道去?正好那卖薄荷叶子的店旁边就有一家医馆,让大夫好好瞧瞧。”

  习武之人筋骨结实,倒没这么经不起打。

  丁义担心的是耀辛这个暴脾气又跟宋进酒那伙人干起来,求之不得地允了,“一起去。夏日受伤不易好,多买些跌打药酒。”

  千羽笑面应道:“好嘞。”

  招呼耀辛,“走了,老人家记性不好,帮带个路……年轻人不要这么大火气嘛。”

  两乘轻骑往回驰,刚出两里地耀辛就破口大骂起来,“老子弄死他!一个排位八十位的蹩脚剑客,横个屁!”

  “小声点。”千羽冷冷的,语意颇厉。

  行走江湖,见人不见真面,保不齐茶寮里就坐着穆门的探子,将耀辛这话听了去。

  耀辛嗓门低下去了,语意仍是愤怒,“一个破名剑榜八十,又不是真正的剑术八十,嚣张个鸟!”

  他说这话是有依据的。

  名剑榜论天下名剑,固然囊括了大部分高手,却并未将天下所有用剑之人尽囊其中。

  比如耀辛自己,因为身份特殊,就不在名剑榜的参评之列。

  当剑术糅合了杀人术以后,就很难单纯以术排出高下了。一个掌握了足够杀人技巧的杀手,很有可能杀死一个剑术远在他之上的剑客。

  是以这江湖上真正擅长用剑杀人的那一批人——明宫天地两宫的杀手,穆门杀手,以及朝中显贵们豢养的刺客死士,全都被排除在名剑榜外。

  还有一些不想留名的,如常家堡,既有足够势力,也出得起价,能让天机阁把自己名字从榜上划去。

  安缇如和赵平都用剑,可是没有人知道他们的剑术在哪种层次。

  采取同样做法的,还有那位北燕第一剑客慕容迪。

  当然,在慕容迪身死穆典可之手后,江湖上又多了一种说法。说是北燕皇室之所以要花费重金将慕容迪的名字从名剑榜上剔去,乃是因为其排位太后,怕放出来丢了颜面,也显出北燕的弱小来。

  饶是如此,能从一整个浩浩江湖的众多用剑之人当中脱颖而出,跻身名剑前一百名,自身绝对具备过硬的实力。

  宋进酒此人虽德行有亏,但剑术不差,并非像耀辛说的那样,是个蹩脚剑客。

  “你这脾气敛一敛。别坏了大事。”千羽冷冷道,“鹰飞在天上,不屑于与鸡争高下的。你什么时候把眼光放得这么低了?”

  “是。”耀辛羞愧不已。

  “穆门派出的杀手接二连三失去联系,他们必然已警惕。日后我们行事须得慎之又慎。”千羽说道,“今天你表现不错,当忍得忍。有些话,憋死了也给我忍着。”

  “是。”耀辛又说道。

  千羽把碎银子扔来,“你就别跟来了。在此地等着我汇合。”

  千羽此次要杀的人,是一个叫做“野狗”的赏金杀手。

  此人是个彻头彻尾的亡命之徒,少年时便横行乡里,杀人放火,无恶不作。

  十七岁那年,因为一句口角,野狗一怒之下杀了自己全家七口人,被下了死牢。问斩前一天,先帝驾崩,顺平帝登基,大赦天下。也不知道哪里出了差错,在极力推崇“以孝道治天下”的当朝律令下,野狗的名字居然奇异地出现在赦免名单上。

  更不可思议的是,他居然还在牢中习得一身好武艺。

  出狱后的野狗便干起赏金杀手的行当,也有人说他暗地里替朝中贵人效力。

  此人性情凶残,嗜血好杀,平生一大喜好便是飘妓。更是有一个极其怪异的特点,每次拿到订金,必先找一家妓馆,风流快活上一宿,再精神饱满地去杀人。

  锦衣行探得消息,野狗于昨天夜里到了一家名为“玉妆”的青楼,出手阔绰,包下了三位美貌妓娘。照他一贯的习性,好在黄昏杀人,应当会在过午后离开妓馆。

  所剩时间并不多。

  千羽在树林里换了装,戴上遮面竹笠,快马赶到玉妆楼时,意外地发现妓馆外人头攒动,异乎寻常的热闹。

  青楼只在夜间喧闹,白日里都是冷冷清清的。

  千羽摘了竹笠,装作看热闹的过路人,问前面的人,“里面发生了什么事?”

  “死人了。”一个看客说道,“一个叫野狗的人,有钱得很。”

  看客也不回头,踮脚伸脖子往里探看,“说是脖子都叫人给扭断了,求财索命,啧,真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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