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四十七章 圆满_一世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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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四十七章 圆满

  金雁尘转身就走。

  与穆典可多年并肩作战养成的信任与默契使他立刻就意识到:这座飘着异香,格局怪异的院落里一定潜伏着巨大的凶险!

  穆典可应付不了!即使他们两个联手也应付不了!

  穆典可从后面追了上来。

  她从未走得这么快过。从良庆那个方向看去,根本就看不清她的背影,只能看到一道黑色的淡影拖过,凭空出现一般到了金雁尘的身后。

  如妖邪鬼魅。

  穆典可攫住了金雁尘的手臂,迫着他加快步伐,跟上自己的速度。

  过耳是呼啸的风声。

  风是不怎么好闻的风。打翻的香灰的味道,馊掉的隔夜饭菜的味道,还有从前三院地上满铺的残尸身上散发出来的腥臭味道,闻之令人作呕。

  但金雁尘却在这一刻,奇异地感到了一种圆满。

  是的,就是圆满!

  这一幕他无比熟悉的场景,这么多年了,一直出现在他的梦里。

  他梦见长安城外的琼华林里,开满漫山遍野的十里梨花,精灵一般的女孩子拉着他的手,在簌簌落雪的山坡上奔跑,清脆的笑声飘荡在山林间,仿佛落在哪里,那一片青草地就将在明年开出一大片花来。

  他们一直跑啊跑,跑到那个女孩长大了,头发也长了,身纤窈窕依稀是少女模样。

  然后,一道焦雷劈下,他们站在了沟壑的两边。

  ……

  这么多年,一直折磨着他的梦境,在穆典可拽着他的手飞跑起来的那一刻,如同一个巨大的溃烂的创伤骤然得到了抚慰,不再疼痛。

  他能感觉到穆典可的紧张,因为过分的紧张,她甚至都在发抖。

  但她将他抓得又紧又牢。

  因为长年练刀的缘故,他的手臂上肌肉盘结,坚硬如铁,寻常根本不会觉得痛。但此时,他却分明能感受到从穆典可手指上传来的力量,一根根锐利如鹰爪,似乎要抓破他的皮肉,嵌进骨头里去。

  “发生了什么?”他低声问道。

  穆典可不应,只是拼命跑。

  疾行带起的风,将她未绾的半数青丝撩起来,露出一个紧绷的下颌。

  她在害怕!她已经很久都不会害怕了。

  金雁尘心冰破裂,蓦地就那么一软,有刺痛的感觉。

  天亮了!

  金光破云,乍泻万里。穆典可靠在街边错落的石墙上,好似刚刚经过一场酷烈的战斗,身瘫骨软,目光空涣,鬓角碎发已然汗透。

  “发生了什么?”金雁尘又问了一遍,嗓音里有自己都未曾察觉到的柔软。

  “地下有火药。”穆典可靠着石墙,瘦削面容上覆了一层薄晕光,像涂了金粉的人蜡像,给人一种疲极弱极的感觉,连声音都是虚浮无力的:“谭周在酒庄下面埋了火药,只等你一出现,他就会推翻所有的藏酒,燃起大火,引爆整个酒庄。”

  金雁尘眼眸淬冰,冷意透骨。

  他知道穆典可为什么这么害怕了。就在刚刚,他们为之奋斗了十年的梦想,十年隐忍,十年吞悲含痛,只差一点,就要全部付诸东流。

  “谭周的目标是你,你不能再到这里来了。”

  穆典可的双脚短暂失去知觉后,又重新恢复了力量,转身就往回走:“这里的事情交给我。”

  金雁尘拽住了她的手。

  “怎么了?”穆典可挑眉,看到了他眼里的慌张。

  她感到错愕,更加无所适从,故作轻松地把手从他掌心里抽了出来,笑:“谭周要炸我,早就动手了。我这只小虾米,还不值当他毁了整盘棋。”

  一把乌黑的厚背刀,笔直地插进泥土里。

  泥下三寸,有坚岩。铁石相撞,竟然奇异地没有发出声音。

  良庆沉着脸,小心地控制着乌铁刀上的力道,慢慢将刀身从泥土里抽了出来。用炭笔在木标杆上做下一个记号。

  二十多根标杆全都有了画痕之后,轩辕同和娄钟执着铁锹谨慎地往下挖土。

  黄花簇新的小怀香,花到荼蘼的迷迭香,被毫不怜惜地连根铲除。

  黑沃泥土下是一块石碑。

  篆字密密麻麻,记述着石碑主人的生平——何时生人;生平经历;而在死亡这一块,更是不惜耗费大量笔墨,将其死因,遇害的地点、时刻,仇家何人,死前惨状……一一详细记载,不厌精细。

  石碑上的最后一片泥污被擦净后,良庆看到了整篇碑文上最关键的字眼——金鸾杰!

  那个最豪情,最洒脱,大刀诗酒俱风流的金三爷金鸾杰!

  良庆回头看穆典可,一贯隐忍的女子眼中蓄着大颗泪,却咬着牙没让它掉下来。

  “往下挖。”她用口型说道。

  石碑的四边紧邻着其它石碑,接缝严密,想要撬开并不容易。最后还是良庆亲自上阵,以刀尖破入石缝,全凭过人臂力带动碑缘一点点攒行上移,才将石碑撬起了一角。

  娄钟、轩辕同等几个铁护卫一起上前,合力将这块足高八尺厚逾五寸的巨型石碑抬了起来。

  碑下的情形让所有人瞬时呼吸一滞。

  穆典可说得没错,味藏味藏,藏的不是酒味,而是火药味。

  石碑下面,全是盘着引线的火药箱!

  “谭爷,就这么让他们走了吗?”

  说话的是一个叫王芒的人,到谭周手下做事有些年头了。志大才疏,没有什么特别的本事,最大的好处就是听话,故而谭周很多事都并不瞒着他。

  “还能怎么办?”比起王芒的焦虑躁动,谭周反倒格外平静,听不出对失去这个杀死金雁尘的大好机会的惋惜:“金六能活到今天不是没有原因的。你以为等你把酒打翻,弄出了天大的动静,他会返回来一探究竟吗?他只会跑得比兔子还快。”

  他要的是万无一失。

  必须在金雁尘完全进入四进院之后再点燃引线。届时五座院落下堆藏的火药一起爆炸,彻底断绝他的生机。

  对于这个总是绝地逢生,制造意外的对手,谭周不敢有一丝一毫的掉以轻心。

  “我们还有机会下手吗?”这是王芒最担心的问题。

  如果金雁尘就此一去不复返,岂不意味着他们要一直呆在这个暗无天日的鬼地方?

  没有阳光,没有新鲜的食物,活得像阴沟里的老鼠。

  王芒所不知道的是,他们藏身的这间地下暗室的顶板并没有牢固到可以抵御一整个酒庄五进院同时爆炸所产生的冲击力。

  金雁尘不来,他还可以像只老鼠一样活着。金雁尘来了,就是他粉身碎骨,长眠地下的那一日。

  这座暗室,也是谭周为他们备下的墓室。

  “他一定会来的。”

  谭周说道:“每个人心中,都有一道过不去的劫。金雁尘的心劫,就是十一年前,他被他的祖父锁进密道里,在全家人遭遇屠杀的时候,独自走上了求生的道路。

  他的叔叔伯伯们是怎么死的,被谁杀死的;他的兄弟临死前有多痛苦,诅咒了谁;姐妹又受了谁人凌辱;我不信他不想知道。

  ……

  我都给他准备好了。”

  谭周的脸隐在地底的黑暗里,尽管看不到表情,却能从他的声音里听出一种极度嗜血的残忍和兴奋。

  “小穆四,你可千万别让我失望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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