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五十三章 沥泉晴月花_逆世红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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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五十三章 沥泉晴月花

  樊彬所在之处,乃"商丘山脉"深处,常人所不能及之地。他仗着艺高人胆大,放才深入到此。

  这座不知名的孤峰,高逾千丈,若不慎摔下,便是粉身碎骨。峰上无树无木,只在缝隙的土壤中长出粗如儿臂的青藤,樊彬就是攀着这些青藤,缓缓向上。

  只是这些青藤,并不是根根都能受力,又时而有鹰隼袭击。在攀爬过程中险情不断,有好几次,他都差点跌落山底。

  此时距离峰顶还有一小半路程。樊彬找了个缝隙将自己稳住,从腰间的百宝囊中,拿出干粮水袋吃喝起来。余下的路更加险峻,他必须得保持体力。

  休息完毕,他眼中射出刚毅的神色,朝着峰顶攀援而去。

  他的目标,是峰顶那朵孤零零盛开的"沥泉晴月花",也被叫做"驻颜花"。据说,将这朵花吃下,可常保青春不老。

  这花极为少见,在山脉深处的孤峰之上,只于晴朗的月夜之后盛放。

  他当日在徐婉真面前承诺,要以他的行动来打动她,便是想到了这朵传说中的花。

  樊彬特意向折冲府请了假,几日前进入这"商丘山脉",终于被他寻觅到了"沥泉晴月花"的踪迹。又苦候了两日,昨日一场暴雨后的夜空,晴朗如洗,月华大盛。

  他不敢相信自己的运气竟然如此之好,忙将内力调息到最甚,天色刚明,他便开始攀援这座孤峰。

  山峰中云雾缭绕,将他的衣服、头脸浸湿。头顶上传来鹰隼的叫声,随着他的不断迫近,峰顶鹰巢的两只成年老鹰不再外出觅食,守在巢中对他虎视眈眈。

  樊彬听到鹰巢中传出幼鹰的鸣叫声,不由苦笑。他并非为了抓幼鹰而来,但这两头老鹰显然是感受到他的威胁。几次出击都未能阻止他后,便守在巢中,预备着拼死一搏。

  那朵花,就在鹰巢的上方。樊彬不想惹这两头成年老鹰,但一时也想不到什么法子,可以消除这个误会。

  眼看距离不到十丈,樊彬却和两头老鹰对峙起来。

  要论打斗,莫说两头老鹰,便是十头也不放在他眼里。但此时他一手抓住青藤,只有一手能够拿匕首。本就身在半空,他怎么能跟有翅膀的老鹰厮打?

  一个不慎,那就是坠入深渊的下场。

  脑中转过几个念头,樊彬盯着那两头老鹰,右手缓缓移向腰间,拿出一个白玉瓷瓶,倒出一颗散发着清香的丹药来。

  这颗丹药,是行走江湖之人必备的"增元丹",有快速补充精力、恢复内力的功效。虽算不上有多珍稀,但也通常不是大路货色。

  闻到丹药的香味,雌鹰蠢蠢欲动起来。樊彬缓缓举起右手,将丹药准确的投入鹰巢之中。这一对老鹰生活在这深山之中,常食用些珍贵药材,灵智初开。

  见樊彬如此,也懵懵懂懂的明白,他不是冲着自己的幼鹰来的。雌鹰叼着丹药,一点一点的去喂给幼鹰。雄鹰仍目不转睛的盯着樊彬,丝毫不放松警惕。他若是有一丝想要打幼鹰主意的念头,雄鹰就会奋身而起。

  樊彬冲它笑了笑,点点头,手腿用力往上继续攀爬。经过了鹰巢,伸手向"沥泉晴月花"摘去。

  在他的手指刚刚要触碰到花之际,一缕阳光奋力冲破这重重迷雾,照射到这朵白玉无瑕的花之上。"沥泉晴月花"约莫有碗口大小,通体雪白,花蕊中有着透明如珍珠般的结晶,连叶子都呈现出银白色。

  被金色的阳光一照,整朵花被勾勒出一道金边,散发出夺目的光华,美得让人不敢直视。樊彬看着眼前的花,仿佛透过花看见一张同样莹白如玉的脸庞,她也是这样的美,这样的疏离。

  刮过一场大风,将峰顶上悬挂着的樊彬吹得摇摇欲坠。

  他定了定神,从背囊中拿出一个白玉匣子,伸手摘下眼前这朵美丽的鲜花,小心翼翼的放在匣子中。这匣子是他专门为了"沥泉晴月花"而准备的,可保鲜花一个月不腐。

  花被折断之际,发出"叮咚"一声,如泉水般清澈动听。樊彬这才明白,为何它叫做"沥泉晴月花"。

  将匣子放入背囊中系好,樊彬低头,借助青藤之力徐徐下降。经过鹰巢之际,感受到那头雄鹰的目光已经变得平和友善。

  都说"上山容易下山难",但那只是对普通人而言。对樊彬来说,下山远远比攀援更加容易。

  不多时,他已经到了山峰底下。抬头望去,峰顶已笼罩在重重迷雾之中,看不见丝毫端倪。

  紧了紧身上的背囊,樊彬提气纵身,在夜色到来之际,掠出了"商丘山脉",来到山脉边缘处。

  撮唇打了个唿哨,他的坐骑"惊帆"飞奔着出现在他眼前。"惊帆"是他在西北草原降服的野马,跟着他来到了京城,一人一马之间,感情深厚。

  因着山脉深处危险,便让它自行在此觅食。算算他进山已经有五六日了,此时见到他,"惊帆"发出轻轻嘶叫声,抬起一条前腿,偏着头,用它一对大眼睛看着樊彬,等待他的触摸。

  樊彬微笑着伸出手,在"惊帆"的大脑袋上拍了拍,将方才出山时顺手摘得的一颗灵草喂给它。随即翻身上马,朝着京城疾驰而去。

  此时夜色将临,但樊彬一颗心却火热滚烫。他就不信,如此难得的"沥泉晴月花"都不能打动她的芳心!

  东郊,"和丰号"庄子内。

  徐婉真喝过药,却怎么也静不下心来。身上的伤口已经好得七七八八,但随之而来的,是伤口愈合的麻痒。

  足部的伤口最多,也是神经分布最多的区域。她只觉得麻痒难耐,恨不得伸手挠个痛快。

  桑梓满面警惕的看着她,将她的双手紧紧握住,苦口婆心道:"小姐,您可千万要忍住。苏三爷千叮万嘱过,在愈合时千万不能触碰伤口,以免留疤。

  但这种感觉,让徐婉真只觉比那天闯阵时经历的疼痛更加难以忍受。

  两只脚相互蹭着,但越蹭就越痒,非但得不到缓解,却更加难耐起来。连青麦讲的笑话,也无法让她分神。(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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